中新網北京9月1日電(記者 李金磊)個稅迎來實實在在的利好。
8月31日,國務院發(fā)布《關于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下簡稱“一老一小”扣除)標準。
“一老一小”扣除標準分別漲1000元
目前,個稅設立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等7項專項附加扣除,這些支出可以在稅前扣除,從而減輕個稅負擔。
根據上述通知,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現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也就是說,每個孩子從出生到完成學歷教育,其父母每個月可以在稅前扣除2000元,每年2.4萬元,這些扣除可以由父母雙方分別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享受。
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獨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超過每月1500元。
隨著“一老一小”扣除標準的提高,“上有老,小有小”的納稅人可以少繳個稅,增加收入了。
財政部稅政司、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指出,近年來,進一步減輕生育、養(yǎng)育和贍養(yǎng)負擔的呼吁較多。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3項專項附加扣除與“一老一小”直接相關,提高相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有利于進一步減輕家庭撫養(yǎng)贍養(yǎng)負擔,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費意愿和能力。
是否需要重新報送相關信息?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納稅人已經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無需重新填報,信息系統將自動適用提高后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但納稅人對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有調整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填報新的分攤額度。
其中,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需要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鄢龢藴侍岣吆?#xff0c;納稅人對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有調整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填報新的分攤額度,但每人每月不超過1500元。
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標準享受扣除?
據介紹,今年以來,納稅人已經按照原標準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自9月份起,信息系統將自動按照提高后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此前多繳的稅款可以自動抵減本年度后續(xù)月份應納稅款,抵減不完的,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繼續(xù)享受。
納稅人還沒有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或者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納稅人自9月份納稅申報期起,就可以由任職受雇單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標準扣除,也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按照新標準申報扣除。
贍養(yǎng)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否可以享受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根據現行政策規(guī)定,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贍養(yǎng)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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